關于做好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及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及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中(含天華藝術學校):根據《江蘇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蘇教助〔2019〕1號)、《市政府關于印發<江陰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澄政規發〔2018〕1號)、《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費管理的意見》(澄教發〔2018〕93號、澄財教〔2018〕19號)、《關于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教育的通知》(澄政辦發(2011)5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一、資助對象《市政府關于印發<江陰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澄政規發〔2018〕1號)規定的十三類對象。2022年春季學期資助認定對象應為在籍在校學生。對2021年秋季學期已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且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的,本學期應當繼續予以資助。對本學期新申報或變更困難等級的學生,應當予以重新認定。2022年江陰市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1060元,學生家庭月人均收入在1060元至1590元(含1590元)的可認定為比較困難學生;學生家庭月人均收入在1590元至2120元(含2120元)的可認定為一般困難學生。二、資助標準1.特別困難學生:(1)減免學雜費和住宿費:公辦高中免費標準按所在學校實際收費標準執行;民辦高中收費標準高于同類別公辦高中收費標準的,按同類別公辦高中收費標準進行減免。殘疾學生同時免收教材費和作業本費。對被認定為特別困難的學生,在開學時一律直接免收學雜費、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2)發放國家助學金:發放標準為1250元/生/學期。2.比較困難學生:按照1100元/生/學期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3.一般困難學生:按照1000元/生/學期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對資助系統核實的并提出資助申請的特殊困難學生需認定為特別困難,并按照最高檔次標準予以資助。三、申請方式本學期困難學生認定和資助申請仍通過江蘇省學生資助申請平臺(以下簡稱申請平臺)進行。對于資助系統未核實出并申請認定“特別困難”的學生,需將相應證件掃描并上傳申請平臺。四、工作程序(一)提前宣傳發動學校在開學時做好多元化,有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在學生報到時發放《告家長書(高中)》(附件4)向學生或監護人提前告知學生資助政策和認定工作事項。(二)成立工作小組學校具體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組織實施工作,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并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資助工作人員參加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審小組。(三)開展調查走訪認定評審小組下設由班主任、任課老師組成的調查走訪組。通過個別談話、QQ微信調查、實地走訪、電話調查或其他有效形式,對申請資助的學生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調查并填寫《2022年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附件7)。(四)核實資助學生學校組織認定工作前應先通過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下載脫貧(繼續享受政策)、邊緣易致貧、脫貧不穩定、低保、特困救助、殘疾、孤兒的系統比對信息充分核實、精準識別、應助盡助,主動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于上述兩個信息庫中本學期未受助學生,要由監護人(滿18周歲的由學生本人)填寫《自愿放棄資助說明》(模板)(附件3)并由學校填寫《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高中階段未資助特殊困難學生統匯總表》(附件2,簡稱《未資助匯總表》)。(五)合理規范公示所有調查結束后,由認定評審小組在申請平臺中對申報資助學生進行困難認定審核,審核通過后應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時注意保護學生隱私。公示內容可參照《2022年春季學期學生資助公示名單》(附件5)。(六)復核認定結果學校在申請平臺認定學生的困難等級,審核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申請平臺中對各校申報信息進行復核。(七)上報匯總材料各校于3月18日前將《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明細表(高中)(上交紙質稿用)》(附件1,以下簡稱《明細表》)、《未資助匯總表(上交紙質稿用)》(附件2)紙質稿各2份上交江陰市教育信息化和裝備管理服務中心(江陰市學生資助中心)匯總。將《明細表(上傳電子表用)》(附件1)、《未資助匯總表(上傳電子表用)》(附件2)電子表分別通過教育網“公文流轉—統計管理”上傳至裝備中心張利瑋處匯總。(八)規范檔案整理資金發放完畢后,學校應將申請平臺生成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資助申請表》等資料整理裝訂,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五、系統應用(一)特殊困難學生就學信息庫維護2月23日前各校將學生學籍信息導入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生成2022年春季學期特殊困難學生就學信息庫,并結合全國資助管理信息系統2月份重點保障人群信息,作為本學期特別困難學生認定的重要依據。(二)資助申報平臺應用申請平臺開通時間為2月15日至3月15日。開通后,各校應及時指導學生進入申請平臺進行資助申請,填寫家庭經濟相關信息,做出誠信承諾后,在線提交資助項目申請。學校對系統后臺生成的量化分值進行調整,并結合走訪情況進行認定審核。(三)系統資助數據維護各校應在各類資助資金發放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做好學生的困難等級新增和更新工作,并完成國家資助、地方政府資助、學校資助和社會捐贈等資助數據的維護。(四)特殊困難學生未資助原因信息維護各校應對資助系統特殊困難學生信息充分核實、精準識別,對于確不應享受資助政策的,各校要及時登錄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和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學生未受助原因。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視資助工作學生資助是一項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各地各校要不斷提高認識、壓實責任,把規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作為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落實好學生資助政策的重要抓手,確保精準資助、應助盡助。(二)精準認定資助對象各校要提高認定精準度,不斷完善本校學生資助認定和資助資金管理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享受到相應資助。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要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根據學生資助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及時納入資助保障范圍。(三)規范組織資助申請學校在組織學生進行資助申報時,需嚴格把關,提醒申請人如實填寫所有信息,并對提交的申請表和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學生或監護人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現,核實后將無法申請,并取消往年已獲資助,追回資助資金。(四)嚴格執行資金發放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資助標準和經認定的資助對象名單及時發放資助經費,減少資金撥付環節。資金到校后要在10個工作日內以打入申請人本人銀行卡的方式進行發放,做到資金直達。確因特殊困難無法辦理申請人本人銀行卡的,需要填寫《非本人銀行卡申請(樣表)》(附件8),并留持卡人身份證、戶口簿(含申請人信息)和銀行卡復印件存檔備案。特別困難學生直接減免費用的由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填寫免費簽名確認表。銀行回單復印件、資助經費領取簽名表及免費簽名確認表于經費發放后5日內上交至江陰市教育信息化和裝備管理服務中心(江陰市學生資助中心)。為提升資助資金發放效率,從本學期開始可增加社會保障卡(開通銀行卡功能)渠道發放。(五)完善校內資助機制各校要在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的基礎上,使用學校經費,采取減免學費、發放困難補助、設立獎助學金等方式,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正常學習生活。聯系人:張利瑋電話:88020169江陰中職高中資助QQ群:212551014江陰市教育信息化和裝備管理服務中心地址:環城東路18號(教師發展中心)8號樓205室附件:1.《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明細表(高中)》(上傳電子表用)1.《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明細表(高中)》(上交紙質稿用)2.《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高中階段未資助特殊困難學生統匯總表》(上傳電子表用)2.《2022年春季學期江陰市高中階段未資助特殊困難學生統匯總表》(上交紙質稿用)3.自愿放棄資助說明(模板)4.《告家長書(高中)》5.《2022年春季學期學生資助公示名單》6.《2022年春季學期免除家庭經濟特別困難高中生學雜費、住宿費等費用簽字確認表》7.《2022年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調查走訪表》8.《非本人銀行卡申請(樣表)》江陰市教育信息化和裝備管理服務中心2022年2月11日
2022-02-14 10:05